当事人三次登门向我院赠送锦旗
发布日期:2016-12-30 浏览次数:5546
12月30日,家住合肥市经开区的周先生,在行动不便的情况,第三次专程来到我院表达谢意,称赞 “真心关爱残疾,一心执法为民”。
原来,周先生系残疾人员,一直孤身。2012年11月,经人介绍与肥东撮镇丁某谈婚论嫁。丁某先后向周先生索取19000元彩礼,后便断绝联系。周某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于是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丁某返还彩礼。判决生效后,丁某仍不返还,周先生便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周先生经济条件困难,我院在2013年底对其实行执行救助,后在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终于将案件款全部执行到位。
我院的工作令周先生十分感激,虽然周先生行动不便,但他还是坚持要到我院,当面好好感谢帮助过他的人。周先生两次专程赶到我院,要当面向院领导及执行法官表达谢意,因法官出差办案没能如愿。周先生又第三次来到我院,亲手送上锦旗和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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