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我不是“药神”
发布日期:2019-10-15 浏览次数:23592
队伍集结,我们只是平凡的个体,然而每当队伍集结,就能撑起一片晴空。

案情原貌,他只是一名患白血病的低保户,治病救命钱却迟迟要不回来。
千里奔波,我不是“药神”,我只是一名执行法官。
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后,万人飙泪、掌声不息的背后,是对白血病患者利益的维护,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电影来源于现实,现实也有相似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执行人周某同为“90”后,也是白血病病友,因同病房而相识,申请人刘某是一名低保户,因家庭贫困,吃不起正版格列宁,住院期间周某介绍其可以代购低价仿版药,考虑到自身经济状况,刘某决定试试。2017年4月,让周某代购20000元的仿版格列宁,周某收取药款后未实际购买药品,购药款却也未归还。案件事实并不复杂,判决也顺利成章,但是判决的执行却是大问题。因为被执行人也是一名白血病患者,且自持患病不能被关押,态度嚣张不愿履行判决。

执行法官看到卷宗后,也犯起了难,这怎么办呢?法律代表了公平与正义,而强制执行则是将纸面上公平与正义落实到现实中的最后一道防线。本案案值虽不大,但是却是救命钱,对于一名白血病患者,能吃的起药才是最大的正义。2019年8月28日,执行法官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当地苏州吴江法院和周某所在社居委,当地法院积极配合,出人出车,社居委提供了周某家庭、工作、生活状况;另一路直扑周某家中,得知周某上班早起的情况,执行法官早晨6点多就来到周某家中,然而周某并不在家中。执行法官一方面电话联系周某,另一方面让其父亲做周某思想工作。从“法”上讲有还款的法定义务,从“情”上讲是同病相怜,应互帮互助,从“理”上讲这是救命钱,必须得还。面对法官的情、理、法的沟通和强压之下,周某终于拿出了8000元,并承诺剩余钱每月从工资中还。申请人拿到钱后,激动的说,没想到这钱能要到。
善解心结,追债救人,然而我们并非药神;疏风理气,秉中持正,我们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
供稿:执行局 刘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