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法警大队组织七月份学习总结会
发布日期:2020-07-31 浏览次数:14141
7月30日下午,肥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全体法警队务学习会,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振峰参加了会议。

会上,司法警察副大队长李卫华首先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学习培训的通知和市中院关于转发省高院学习《规定》的通知。要求大家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认真对照学习新规定。
随后,大队长薛沪军先就七月份的工作进行总结,着重带领大家共同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通过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权相关规定反复对比,和大家一起逐条分析,逐句揣摩,将新增内容重点进行学习和解读,要求大家做到:
1、学以致用,人人过关。要求大队全体司法警察都要真正领悟《规定》的要义和内涵,人人熟记,并在实战中能运用、会运用、敢运用。
2、规范履职、严格执法。规范着装,正确携带和使用警械装备,在执法过程中规范用语,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3、学思践悟,深刻体会。新《规定》实现了由“被动履行”到“主动执法”的转变,要求大家在工作中不断加以思考、探索,如何真正实现“主动执法”在实战中的运用。
最后,孙振峰结合《规定》和驻局法警的执行工作进行讲话:
1、《规定》的制定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际工作的需要。
2、在执行强制措施时,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并做到规范执行;
3、严格要求、严格执法,把我院法警队伍打造成具有肥东法院特色的过硬铁军!
法警队 罗鹤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