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引纠纷 上门调解有门道
发布日期:2020-08-19 浏览次数:4080
物业服务不周到 业主难免心里苦
不配合来不缴费 一年到头白忙活
无奈前往法院告 请求判令把费交
本是邻里一家亲 奈何非要公堂闹
物业本职要做好 常沟通来多倾听
业主法规要知道 按时缴费不能少
上门来将案件调 双方和气把事聊
当庭兑付事情了 邻里和睦才是好
今年7月,安徽某物业服务公司将肥东县某小区部分业主诉至肥东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逾期未缴纳的物业费用。法院立案后,将该批系列案件委托给肥东县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戴文山进行调解。

由于案涉小区均是拆迁安置小区,小区内的绿化环境及硬件设施等和其他小区相比有一定差距,同时还存在着房屋漏水、电动车被盗、单元门锁不灵敏等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的矛盾积压许久,一直未能调和。于是,从2018年起,部分业主开始拖欠物业服务费。
戴文山收到该起系列案件后,经查阅卷宗,觉得物业和业主其实原本也是一家人,可以采用更加合适的方法解决纠纷,于是便先和业主联系后,采用预约上门的方式进行调解。
有时候业主白天不在家,戴文山便等晚上再上门调解。老旧小区没有电梯,经常走楼梯上楼,到达业主家时,戴文山早已气喘吁吁,但他仍迎难而上,连续几日到不同业主家了解情况,做足调解功夫。
通过连日来的走访沟通,戴文山了解到了每户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原因,并登记下来,统一汇总后再和业主进行沟通交流,讲明相关的法律法规。
经过多次的上门沟通,不少业主的态度有所改变,戴文山便将有意愿调解的业主约到法院调解室进行第二次调解,同时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协商,通过酌情减免部分物业费的方式,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
调解结束,业主们对戴文山的态度和工作方式都给予了认可,还表示他们并不是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只是希望物业公司人员能和调解员一样,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
戴文山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采用深入群众、积极沟通的方式调解纠纷的举动,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响,获得大家的一直认可。
立案庭 罗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