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悉心调解化离婚纠纷
发布日期:2021-02-07 浏览次数:7777
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法院的调解下,当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韩某与被告高某系夫妻关系,两人于2014年10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刚刚度过“七年之痒”的两人,却因为家庭琐事而屡屡产生矛盾和争吵,这让韩某越发不堪忍受。2021年1月4日韩某来到肥东法院,以起诉的方式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肥东法院梁园法庭驭风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协议中确认了韩某同高某离婚的诉求,并对双方孩子的抚养问题、结婚彩礼款问题达成共识:韩某将独自抚养孩子,而高某自2021年1月起每月向韩某提供孩子抚养费,并保留探视权,此外,韩某将需要向高某一次返还结婚彩礼款两万余元。
协议达成后,各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确认,案件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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