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礼让、文明出行” ——致广大党员干部、全体公职人员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06-27 浏览次数:5693
“守法礼让、文明出行”
——致广大党员干部、全体公职人员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全体公职人员:
自我县实施公职人员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抄告制度以来,在被查处的各类交通违规违法行为中,公职人员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近两个月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占比又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为贯彻落实省市“守法礼让、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全体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学法守法。广大党员和全体公职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知识。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
二、带头文明驾乘。广大党员和全体公职人员在驾乘机动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做到礼让行人,不变道加塞、不开“斗气车”;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在规定车道内有序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应在道路右侧靠边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加装雨篷(遮阳棚);在步行时,不闯红灯、不乱穿行、不翻越护栏。
三、带头有序停放。广大党员和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通道、车行道和人行道停车;带头做到在集中充电点或充电桩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飞线充电;自觉做到电动自行车不进电梯、不在楼道内停放。
四、带头宣传发动。广大党员和全体公职人员要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员”,积极宣传“一盔一带”“除伞拆篷”、有序停放、安全驾驶等文明出行有关规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联点共建包交通路口”工作安排,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做到“守法礼让、文明出行”。
广大党员干部、全体公职人员,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加快实现“双千亿、文明城”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肥东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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