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进行时】肥东县人民法院线上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发布日期:2022-09-05 浏览次数:2722
8月31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优势,通过视频在线调解的方式,成功远程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圆满解决了纠纷。
2021年8月9日,李某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沿合肥绕城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下行线97公里100米附近时,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尾随碰撞到第三人(王某)驾驶的车辆后,又窜到对向车道碰撞到朱某驾驶的小型车辆,造成朱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经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速公路三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朱某无责任。朱某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李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购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100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现朱某诉请至法院,请求支持其诉请。
因被告李某和其驾驶车辆的保险承保公司均在山东省,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肥东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先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工作室收到案件后,调解员孙文胜及时了解案情事实,并多次向各方当事人了解诉求。考虑到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出行的风险,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孙文胜与各方当事人深入沟通,表示目前疫情形势严峻,线下调解有风险,且被告均在外省,建议视频线上调解。原、被告均认为,在非常时期,愿意通过视频在线调解。
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一次性支付朱某19万余元,朱某同意保险公司的方案,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减少人员聚集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在全民共同抗疫的关键时刻,肥东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等网络方式开展诉讼活动,既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又有效减少人员流动,为防控疫情助力。
立案庭 宋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