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星期五 14:32:40

祝贺!两名同志荣获肥东县五一劳动奖章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次数:24127

五一劳动节快乐

       4月27日上午,肥东县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召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广大职工创新创造热情,鼓舞广大职工在肥东经济发展中锐意进取,再创佳绩,肥东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肥东县总工会对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两名同志喜获荣誉2022年肥东县“五一劳动奖章”。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凌燕

       凌燕同志于2005年11月参加工作,2008年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1年任命为审判员,2015年任命为店埠法庭副庭长。2012年被评为肥东法院“办案能手”,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级并记“三等功”,2014年被评为“全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荣获肥东县“三八红旗手”称号,2017年被评为肥东法院“办案能手”,2017年被评为肥东县第四届“优秀政法干警”,2022年被评为肥东法院“办案能手”,2022年在肥东法院劳动技能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她默默耕耘,她用心、用情、用爱办案的情怀,感动着每一个当事人,化解着每一桩矛盾纠纷,她用自己的勤奋和执着,诠释了新时期一名女法官为民司法的情怀、含义和真谛。

       在民二庭工作期间,面对审判任务重、案件类型新、法律关系疑难复杂等困难,凌燕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挑战,勇挑重担,敢于公正执法,铁面无私,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该同志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准问题的切入点,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在其承办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系邻居,在案件审理前,双方仍不时发生口角和肢体接触并引起各自亲属加入争吵,使得矛盾不断升级。为化解矛盾,凌燕多次到原、被告的住处,联系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及双方亲朋好友共同说服教育,喻情、喻理、喻法,指出被告方的错误,同时也劝解原告能够原谅被告的错误,经过三次与原、被告的交谈,被告主动赔偿原告医疗费3000元,原告原谅了被告的冲动行为,案件的审理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15年6月,凌燕同志到店埠法庭任副庭长,该庭审理的案件主要为家事纠纷,面对的主要是基层百姓,该同志经常到田间地头、到老百姓家门口,与群众沟通、交流,用最小的司法成本,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传递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在一起法定继承纠纷中,原告的前夫在孩子出世后一个月时就发生车祸不幸去世,原告带着孩子改嫁后前夫生前单位发放了住房补贴款,该笔补贴款被前夫的家人领走,原告遂将前夫的母亲告上了法庭。老母亲丧子之痛还未抚平,就被已经改嫁的媳妇告上法庭,情绪非常激动,几次哽咽。后经凌燕同志多次劝解,双方才放下了对立情绪,同意将该笔补贴款用于孩子将来的生活和教育。

       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参加各类活动。2012年3月,凌燕同志到店埠镇昂集村担任党建指导员。凌燕从自身的专业特长出发,向党员干部宣传法律、法规,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按章办事,进一步做到“村务公开”,督促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协调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昂集村农田高低不平,砂石遍地,土质较为贫瘠,不适宜传统农业耕作,这里的很多村民从事沙石开采,因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国家对沙石开采进行限制,农民的收入受到了影响。通过对昂集村开展村情调研,以及对民意的调查,凌燕协助村两委制定了现代观光农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利用昂集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对产业机构进行合理化调整。排查村民中各种矛盾纠纷,教育和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农民遵守《村规民约》,配合村干部认真协调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通过“民情接待”、召开座谈会和进村入户等方式,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村组织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破解信访积案,确保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合理解决,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

       2023年1月底,当全国人民都在准备迎接新年时,凌燕同志却收到了一条让她揪心的短信。短信中,一位家庭妇女询问将其丈夫杀害的后果。凌燕同志赶紧放下手中的工作给该名妇女拨打电话,一个小时的电话交流仍不能平息其激动的情绪,凌燕同志便多次将她约到办公室交谈,了解到该名妇女系全职妈妈,老公不支付生活费且婚内出轨,于是就有了杀害丈夫进行报复的极端思想。凌燕同志不厌其烦地向她普及法律知识,告知她刑事犯罪可能给其个人和家庭、子女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引导和帮助她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发生。

       平凡岗位写春秋,不计名利争奉献。凌燕同志扎根基层,忠于职守、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她用自己的行为践行了“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劳动者精神,在普通的岗位上谱写了动人的旋律。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沈建国

       沈建国同志于2018年自庐江法院选调至肥东县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2023年3月任肥东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2019年度肥东法院先进个人;2021年度 优秀公务员;2022年度优秀公务员。

       虽然不能身坐审判庭,但却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后的实现,并以此作为自己孜孜不倦地努力和追求,长年累月在执行岗位上默默工作。在这个理想的激励下,沈建国同志自2013年到法院系统工作后,直至2018年调入肥东县人民法院以来,就扎根执行局,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断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长期以来,一部分案件的义务人不能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无法实现。“空调”、“白判”怨声此起彼伏,执行难成为了一个时代热点,引起社会长期关注。身为执行法官的沈建国同志严格执法、刚柔并济,结合自己所担负的实际工作,用自己的青春和活力,努力谱写攻克“执行难”的篇章。

       身处这样一个直接兑现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要害岗位,沈建国同志更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条件下,一定要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决不做法官不得做的事, 认真遵守中政委的“四条禁令”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八不准”。以人民法院“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世界观改造,培养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修身奉法,服务人民为基本内容的法官职业道德理念。严格依照《人民法官守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实践“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以德治国理论,在思想上奠定起拒腐防变的牢固基础,以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去努力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

       执行岗位的工作对个人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掌握法律方面的有关知识,而且要认真掌握其它综合知识;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才能跟上司法改革、执行创新的步伐;只有把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才能举重若轻,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多年的执行工作让沈建国同志明白:面对着艰巨的执行难题,要想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只靠个人的力量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有强化团队奋斗意识,加强同事间、庭室间以及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才能把执行工作做出好成绩。沈建国同志十分尊重领导,坚决执行命令,并且相当珍惜与同事之间的团结协作,在执行中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8年过去了,沈建国同志的脚下,依然是这样的情境:司法为民不止步,百尺竿头更竞争。

综合办 崔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