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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122民初7028号补正裁定书 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浏览次数:7654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122民初7028号

       本院于2023年7月24日对原告秦武与被告王其勇、赵万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23)皖0122民初7028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3)皖0122民初7028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1122元,减半收取为561元,由被告王其勇负担525元,原告秦武负担36元”补正为“案件受理费1122元,减半收取为561元,由被告王其勇负担525元,原告秦武负担36元;保全费549元,由被告王其勇负担520元,原告秦武负担29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