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法官进社区 协助调解化纠纷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次数:1224
5月22日上午,受石塘镇政府邀请,我院立案庭法官任倩前往石塘镇浮槎社区,与石塘镇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一起,针对对该社区一起涉村集体收益分配纠纷开展现场调解。

这是一起“农村外嫁女”及其子女集体经济分配待遇问题引发的矛盾。调解现场,“外嫁女”代表认为其女儿虽已出嫁外村,但女儿和外孙户籍尚在本村,依法有权在本村参与村集体收益分配。村集体代表则表示分配方案根据本村历来传统,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认定,经召开村民大会决议做出的分配方案,应当遵守。

在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和观点后,任倩法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逐一阐述释明“外嫁女”及其子女是否具备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条件,并根据相关生效裁判案例进行释法说理,针对双方提出的疑惑一一进行解答直至理解。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与协调,双方达成初步意向,争取妥善处理此次纠纷。
审管办 赵伟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