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终本案件管理系统”、“执行流程辅助系统”平台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9 浏览次数:2759
我院执行案件办理工作需求,我院计划拟采购执行终本案件管理系统及执行流程辅助系统,具体参数附后,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财政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项目编号:FDFY2024-07
一、项目名称:肥东法院“终本案件管理系统”、“执行流程辅助系统”平台项目
二、项目情况:根据院方要求实施
三、采购需求:








四、具体位置:肥东县人民法院
五、最高限价:18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经费。
六、项目要求:以业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七、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完成后,成交人在接到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服务期1年。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九、密封报价时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十、报价要求:
1、纸质投标报价文件一份,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清单报价。
注意事项:
1、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有相关的资质;
2、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密封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投标人须承诺本次系统能够与最高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肥西县人民法院执行系统无缝对接,可实现互联互通,中标后测试,测试不合格视为虚假应标。
十一、询价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00-2024年8月23日17:00时;询价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00时。
投标书投送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肥东法院。
联系人:肥东法院审管办
联系电话:0551-67770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