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缓交诉讼费,让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次数:275

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位眼神黯淡的年轻女子,经过立案法官仔细耐心地询问得知,该女子姓任,是一名未满5岁的小女孩的母亲,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来法院为女儿立案。
2012年,任女士在合肥某医院待产并生下一名女婴,这是一个原本幸福的小家。但半年多后,任女士发觉女儿较其他同年人相比存在明显的交流缺陷,之后任女士便带着女儿四处求医,最终在安徽省立儿童医院小女孩被诊断为脑瘫患儿。任女士忆及当年生产时三十多个小时的产程,认为是当初待产的某医院没有选择正确的生产方式致使女儿脑部缺氧以导致孩子的脑瘫,在多次与该医院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任女士将该医院告上法院。
但因多年来四处求医,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任女士已无力缴纳本案诉讼费,特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该院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安排工作人员审查相关材料,即时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为任女士缓交7164元案件受理费,使其顺利立案。
该院一贯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响应国家扶贫攻坚工作号召,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费用负担,保障特困人群“打得起官司”。
据统计,2017年以来,该院共为69起案件的80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381611.5元,充分保护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拟稿:立案庭 徐慧
核稿:研究室 杨文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