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星期五 05:18:39

【执行攻坚】强制执行显威力 拘留四天终还款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3696

“宋法官,我们和申请人协商好了,今天就还钱,麻烦法院把我哥放出来” 。4月7日,清明节后上班第一天,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电话,被依法拘留的阚某权家人主动要求还款。


申请人阚某红与被执行人阚某权系朋友关系,自2008年起双方就存在不断借款、还款等来往,后因部分借款和利息未还,阚某红向肥东县人民法院起诉阚某权,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最终判决:阚某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阚某红借款本金16318元、支付利息29905元等。判决生效后,阚某权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阚某红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阚某权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进行多轮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2025年1月24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携同法警和法官助理到被执行人家中拘传阚某权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4月3日下午,申请人称发现被执行人阚某权行踪,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阚某权拘传至法院。到院后,双方矛盾异常尖锐,几欲发生肢体冲突,承办法官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协商调解和释法明理,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但其仍拒不履行。鉴于此,为彰显司法权威,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被执行人阚某权被司法拘留四天后,惧于法律的震慑力,其主动联系家人要求全部履行还款义务。鉴于被执行人积极筹款履行了全部债务,肥东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局 梁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