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星期五 05:19:18

【扫黑除恶】肥东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日期:2025-05-08 浏览次数:7627

近日,肥东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陈某某等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一、案例回顾

2019 年至 2024 年期间,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以同乡、工友、亲属关系为纽带,纠集其他同案犯,通过网络招工平台假意应聘务工,以消极怠工、假摔受伤、提出用工方无法满足的工作条件等方式,采取纠缠哄闹等“软暴力”手段,向用工方强行索要钱财。该团伙长期在建设领域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侵害了用工方的财产权利,扰乱了用工方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审理与宣判

肥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参与恶势力团伙犯罪,同其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纠缠、滋扰、威胁等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属共同犯罪,遂判处十被告人三年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同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损失。宣判后被告人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三、下一步

肥东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刑事犯罪的辨识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刑庭  陆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