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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释理、情暖、融冰”:撮镇法庭一案化解四起纠纷

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3654

近日,撮镇法庭运用“释理、情暖、融冰”工作法,一次性调解成功四起关联纠纷,展现了新时代基层司法的智慧与担当。

案情回顾:家庭矛盾引发多起纠纷

王某(化名)和陈某(化名)原系夫妻,计划共同购置房屋。因陈某无购房资格,便向王某父亲转款,欲以王某父亲名义共同购房。然而,王某和陈某因感情不和离婚,房屋亦未购置。陈某主张王某父亲应返还相应款项,向肥东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该案经撮镇法庭副庭长包正明审理,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请。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王某父亲尚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陈某提供财产线索查明,王某父亲已将自己名下财产转移至王某妹妹名下。因此,陈某对王某父亲及妹妹又向肥东法院提起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与此同时,王某父母及妹妹主张,因陈某和王某婚后一直无稳定收入,自己曾向他们转账作为家庭共同生活开支,陈某也应返还相应款项。因此,王某父母及妹妹向肥东法院对陈某分别提起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这两起案件再次分到了包庭长处。


工作思路转变:从经济纠纷到家庭矛盾

庭前调查阶段,面对交织复杂的案情和众多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亲属,包庭长敏锐地察觉到,这四起经济纠纷案件的根源在于家庭矛盾,而非单纯的经济利益冲突。他意识到,单纯就案办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加剧家庭矛盾。因此,包庭长果断转变工作思路,启动了他独创的“释理、情暖、融冰”三步工作法,从化解家庭矛盾入手,成功化解了这四起纠纷。


释理:梳理脉络,明晰法律关系

在“释理”阶段,包庭长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详细梳理案件脉络,深入调查案件背后的事实和家庭关系。他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和可能的法律后果,让当事人明白案件的法律依据。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了清晰的认识,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基础。


情暖:以情动人,缓解对立情绪

在“情暖”阶段,包庭长巧妙运用“六尺巷”典故,劝导当事人要相互体谅、相互包容。他以真诚和关怀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逐渐缓和,为最终的调解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融冰:制定方案,化解矛盾纠纷

在最后的“融冰”阶段,包庭长根据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诉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陈某补偿王某父母及妹妹现金,该款项在不当得利执行案件中予以扣减,另外三起纠纷分别调解与撤诉。这一方案不仅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的进一步冲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工作:探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新路径

下一步,撮镇法庭将继续探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新路径,以“释理、情暖、融冰”工作法为指引,将“枫桥经验”与“六尺巷”智慧相结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撮镇法庭 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