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安徽省高院立案庭到肥东法院调研
发布日期:2026-03-04 浏览次数:6059
为深入推进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结推广基层特色解纷经验,3月3日,安徽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张红柳一行专程来到肥东法院,开展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暨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工作专题调研。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丽红,肥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峰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肥东法院立案庭负责人王慧娟围绕“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先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总对总多元解纷”工作等进行汇报。
肥东法院目前已经开展了类型化纠纷的“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譬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因物业服务公司涉及业主群体众多,针对同一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由物业公司选择1-2件提起诉讼并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由物业公司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结果与未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调解。基于此,肥东法院2024年、2025年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分别为297件、496件,较2023年新收1019件有大幅下降。“法院+商会”调解平台于2019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调解组织利用信息平台,主要调解一方为肥东辖区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50%以上。“道交一体化”调解组织系2019年我院率先开展“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成果。该平台联合市保险业协会,肥东县公安局等单位共同组建,对于道交案件与公安、保险公司无缝对接,近三年,每年调解成功案件在1400件左右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既做到了让受害者及时得到赔偿,也避免了大量道交纠纷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同时也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调研组对“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总对总”多元解纷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并就目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提出针对性意见
下一步,肥东法院将扩大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范围,并将该项工作作为长期工作进行,以减少类型化诉讼。同时,将类型化纠纷推送至“总对总”多元解纷中心即综治中心,加大类型化纠纷的调解力度,将矛盾化解于诉前。
审管办 张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