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9)皖0122执恢521号
发布日期:2020-03-31 浏览次数:15666
肥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122执恢521号
孙威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夏莹与被执行人孙成国、孙成圣、孙成忠、孙伟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扣押了孙伟建名下的车牌号为皖AB660L别克牌轿车的一辆。现申请执行人夏莹申请解除对该车辆的扣押,并同意将车辆退还给被执行人孙伟建,但本院无法与孙伟建本人取得联系,2020年3月19日电话告知同为被执行人的孙成国,孙成国表示知道,并会转告孙伟建本人。但至今孙伟建仍没有来本院办理解除扣押并领回车辆的手续。故本院依法公告通知孙伟建,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院办理解除扣押并取回车辆的相关手续,逾期造成车辆或者其它损失的,则由孙伟建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