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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一副校长欠款2万元不还 法院今晨前往执行

发布日期:2017-11-22 浏览次数:26741

中学副校长向老同学借款2万元迟迟不还、老街店铺租赁合同到期店主不愿迁出……11月1日上午,肥东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大会战”誓师大会,会后,60余名法院法官、干警及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执行一线,打响此次执行会战第一炮。


誓师大会现场

中学副校长欠款2万元迟迟不还

2015年7月,肥东城关中学副校长张某某向他的一名老同学刘某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1张。时隔2年多,经刘某某多次催要,法院调解、判决,张某某仍未还款。

刘某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2017年11月1日上午,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肥东城关中学,在副校长室找到了张某某。张某某请求延缓还款期限至11月10日,刘某某表示只要到期前张某某能够如数还钱,他就同意。

老街店铺合同到期店主不愿搬走

“我父亲在这里开店已经16年了,做的都是‘回头客’、‘老主顾’的生意,现在却非要让我们搬走……”11月1日上午,肥东老街上一家名为“老刘百货店”的店主刘女士一边将店面里的物品一件件搬出,一边抱怨道。

由于租赁合同到期,租户刘女士一家却迟迟不肯将物品搬出店面,肥东法院计划上门强制迁出。据执行法官介绍,刘女士所租用的门面房系肥东县国家税务局所有。

2011年9月9日,刘女士租下了肥东县国税局庐东大厦一楼门面1间及二楼3间房屋,年租金为10万元,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协议,所租赁的房屋一直由刘女士续交租金后使用。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2016年10月9日,国税局通知刘女士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刘女士迁出承租的房屋,但刘女士始终没有迁出。

执行现场,刘女士一家在法院的监督下,主动将物品搬出了店铺。但她向申请人提出请求,若该门面房考虑外租,优先考虑“老刘百货店”。

计划两个月执结千余件案件

据了解,本次肥东法院“执行大会战”计划用时两个月左右,案件数量达千余件,出动法官、法警等工作人员60余人。

据执行会战负责人孙振峰介绍,这1000多件案件中包括了过往积压的旧案和近期判决生效的新案,“系列民生案件居多,也有一些特色案件,比如,推进绿色环保的县环保局申请执行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非诉讼案件。”

孙振峰说,下周,他们计划前往一些污染较大的养猪场、家具厂等单位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