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4 浏览次数:12533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于9月24日至10月31日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县管干部和下设单位或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聚焦法院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邮箱,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二)县委第四巡察组举报电话:18715118303(只接收短信);
(三)县委巡察办网上联系邮箱:fdxwxcb@126.com
(四)举报邮政信箱地址:肥东县委第四巡察组;
受理信访接待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肥东县委第四巡察组
2019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