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法院2017年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10 浏览次数:18817
因审判工作需要,肥东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和名额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其中书记员20名、辅警5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岗位保密义务,接受保密监督;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书记员条件:熟练应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操作。
辅警条件: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警察专业毕业生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8、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1、肥东县梁园路与人民路交口琪瑞大厦B座407室。
2、合肥市政务区龙图路与怀宁路交口置地广场C座803室。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肥东县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应出示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4张。
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1、书记员为笔试及测试。
笔试内容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
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汉字录入及办公软件操作。测试分值为100分。
2、辅警为笔试及体能测试。
考试内容同书记员。
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男性)、仰卧起坐(女性)。体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3、根据审判工作专业化需要,对于法律专业毕业的,大专学历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本科及以上的加3分,学历加分不累加。
考试准考证于5月10日在报名处领取,5月13、14日进行考试,笔试、测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登记为准。
(三)面试
按考试累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测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初选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及复检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及复检的视为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轮程序。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未通过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hwxhr.com/或肥东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fdfy.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等额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肥东县人民法院编外司法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肥东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部门及岗位。
新聘人员聘用期限暂定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若单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五、待遇工资标准:执行协议工资(包括五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3410072 0551--67722677
钱主管、张主管
七、举报监督电话
肥东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0551-67727080
八、本公告由肥东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肥东县人民法院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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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职位名称 |
录用人 数 |
职位资格条件要求 |
专业考试类别设置意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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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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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员(书记员岗位)A |
10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18-26周岁 |
男性 |
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汉字录入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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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员(书记员岗位)B |
10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18-26周岁 |
不限 |
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汉字录入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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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员(辅警岗位)A |
4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18-26周岁 |
男性 |
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体能测试 |
身高175cm以上 |
|
法院工作人员(辅警岗位)B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18-26周岁 |
女性 |
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体能测试 |
身高165cm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