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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组织全庭人员加强业务学习

发布日期:2018-02-09 浏览次数:24486

       2018年2月9日上午,行政庭全体人员组织业务学习,学习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该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同时废止。

       行政庭审理的行政案件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矛盾尖锐,处理难度较大,案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范围广,内容多。我庭一直以来都保持集中学习讨论的良好作风,并订阅了最高人民法院、安徽高院、人民法院报的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案例报道,为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打下良好的基础。


       庭里两位庭长率先垂范,事必躬亲。尤其是李国荣庭长,已经在自己打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上标记出了重点,画下了密密麻麻的符号,透过这些标记,能看到老法官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对新人不吝赐教的一贯作风,让人肃然起敬。

       面对“案多人少”的严峻形势,我院行政庭将一如既往,在审理案件时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发挥集体的力量。              

               行政庭 李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