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党员带头攻克“骨头案”,再掀“肥东风暴”
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次数:10879
女党员,感化党员“老赖”
2013年8月,肥东某村居民黎某以购买房屋需要资金为由,以1分至1.5分不等的利息向同村居民王某等十人借款,总计12万余元。借款到期后,黎某以种种理由推脱,王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向肥东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2月,肥东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判决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黎某对判决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肥东法院执行局对黎某进行财产查控,出乎意料的是,财产查询反馈:“查无开户信息”“查无房产信息”“查无资金往来”。看着手中的查询信息表,执行法官夏露陷入沉思:“既是以购房名义借的款,被告又有收入来源,为何会查无财产呢?”带着这些疑问,夏法官与申请执行人一起来到黎某家中,当得知房产在黎某老公名下时,夏法官对黎某老公殷某进行思想教育并释明法律,“即使如你所说,你爱人的借款行为你不知情,但这是你爱人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钱,并且用于家庭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必须承担。”“另外,我们知道你是一名党员,我也是一名党员,我们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经过夏法官的严词释法和批评教育,殷某愧疚难当,“对,我是党员,我不做‘老赖',我老婆的借的钱我一定帮她还上,欠钱不还是我们不对,大家都乡里乡亲,希望得到大家的谅解。”
在夏法官的主持下,黎某、殷某与十名申请执行人握手言和,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所有申请执行人均同意被执行人于每年1月1日将人民币15000元汇入法院账户直至还清所有欠款。


老党员,情、法兼顾 和解民生案
“喂,是孙老板吧?经朋友推荐我们想在你公司订购一批不锈钢材料,我们见面谈吧……”
4月25日,电话中的孙老板如期赴约,现场等待他的确是肥东法院执行法官以及申请执行人王某。
事情还要从2012年说起,2012年,王某的母亲李大娘被合肥市某商贸公司安排在肥东县凯旋公馆售楼部移栽树木时,被合肥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安排拆除售楼部门头的一块钢板掉下砸伤,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2016年11月肥东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合肥市某商贸公司与李大娘之间属劳动关系,应适用劳动法调整,不宜在本案处理;本起事故造成李大娘的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280625元由被告合肥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承担。
法院判决生效后,合肥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孙老板”拒不履行并玩起了“失踪”。自2012年李大娘重伤住院起,五年多的时间里,“孙老板”仅垫付医疗费20万元,家里为了治疗已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李大娘无奈委托其子王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肥东法院执行局的杜二平法官是一名老党员,接到案件后,感念李大娘家境困难,针对李大娘家的困囧情况特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紧急司法救济金1万元。但,杯水车薪,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合肥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
因被执行人“屡屡失踪”,杜法官与申请人配合“钓”出被执行人,这才出现文中开头一幕。


见到执行法官的“孙老板”极力否认自己是合肥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称自己只是经理,并拿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载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周某。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带着申请人一起到合肥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所在厂房,通过物业公司核实,该厂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人是“孙老板”无疑,至于营业执照为何不是孙本人,原来,“孙老板”与周X系夫妻关系,合肥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是“孙老板”以其妻子名义注册。“孙老板”见狡辩无用,只得答应履行。
鉴于执行款数额较大,杜法官深知依合肥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无法支持,本着保障私企有效运转的原则,杜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自2018年4月30日起按月支付赔偿款的和解协议。



据悉,这次党员法官做表率攻克“骨头案”行动,是经过周密部署,统一安排的一次“风暴”中的突击行动,活动分为6个小组,每个小组组长既是执行法官,又是中共党员。执行局第五支部旨在通过这次行动,打造过硬的党员法官队伍“新高地”,激发支部的“内生力量”,强化执行队伍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法官在执行工作中的先进性,齐心协力,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及“江淮风暴”攻坚战中谱写“党徽照我胸,人民在我心”的精彩篇章。
供稿:研究室 李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