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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肥东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发布敦促执行联合通告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次数:6458

       为全面打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诚信社会环境。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肥东县检察院、肥东县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并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犯罪的联合通告》,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通告》明确了告诫内容:要求所有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尚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通告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积极与法院联系申报财产,履行法律义务;明确了法律后果:在通告规定时间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任职资格、高消费活动等限制,或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符合条件的追究刑事责任;明确了联动机制:公检法三机关将建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据悉,该院同时借助各种载体,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进一步形成执行宣传合力,增强执行威慑。通告不仅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331个村(居、社区)全面张贴,还在《肥东晨刊》刊登发布,在肥东电视台黄金时间段播放。同时运用新媒体,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上发布。该通告的发布,进一步告诫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制裁,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供稿:研究室 朱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