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风暴中的温情——执行法官情暖残疾人
发布日期:2018-06-15 浏览次数:10049
6月11日上午,肥东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一行三人驱车60多公里专程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家中,将执行款23.4万元送到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陈某手中,把困境中的陈某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感谢执行法官。
2014年12月的一天,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肥东县新城家园附近道路上,被张某驾驶的皖A3N286撞倒,后经鉴定,陈某颅脑损伤属七级伤残,右侧肢体偏瘫属七级伤残,4处肋骨骨折属十级伤残。事故发生时,车辆系张某的儿子所有,且该车在人保合肥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责险,肥东法院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陈某27.7万元,张某和其儿子连带赔偿陈某损失24.7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父子二人拒不赔偿,陈某向该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不仅患有心脏病,且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是低保户,而其儿子更是患有听力残疾。对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来说,这笔债款更是雪上加霜。
一边是因交通事故致残失去劳动能力的申请人,一边是吃着低保的残疾父子。针对双方的家庭状况执行法官唐礼金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一方面耐心细致地作好申请执行人的稳控工作,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身体不便,多次到申请执行人家中接受其咨询,或者在法院楼前对其进行安抚工作;一方面针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实际状况,开始作被执行人亲戚的工作,通过亲情感化亲戚要在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通过多次努力,被执行人亲戚终于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纷纷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使该案得以和解执行。当申请执行人陈某拿到执行款时,也感动地热泪盈眶:“唐法官为了帮我们要到这笔钱路没少跑,汗水没少流,我要感谢这位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
供稿:研究室 朱亚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