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为“关键少数”开 “小灶”——肥东法院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日期:2018-10-24 浏览次数:1664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加全院司法廉洁意识,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10月24日下午,肥东县人民法院召开“廉政谈话月”集体谈话会议,院领导班子、各部门正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分别汇报了各自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谈认识体会,查问题不足,作深入剖析,提整改措施,并对分管部门提出要求。





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海清指出,廉政谈话工作是我院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实举措,也是我院开展“讲重作”、“讲严立”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成果转化应用的具体抓手之一,集体廉政谈话的目的,旨在提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勇于担当,进而落实好“一岗双责”,带领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公正廉洁司法意识。
曹海清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但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
曹海清认为,加强廉政谈话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廉政谈话的提醒和威慑功能,可以将廉政建设关口前移,能及时对存在问题的干警进行提醒,主动监督,早打招呼,勤提醒,早纠正,避免“小病拖成大病”,也是实践好、运用好“四种形态”的需要。
曹海清要求,风成于上,俗形于下,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率先垂范,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一要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五个纯粹”, 做“知行合一”的法院人;二要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做合格的共产党人;三要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守住底线,做廉法奉公的领路人。同时,各部门要仔细研究,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月”,层层谈、人人谈,意在提高全体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会后,院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的正职、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干警,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也分别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增强廉政责任意识,真正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好干部,为肥东法院发展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而不懈努力!
供稿:研究室 杨文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