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4日 星期六 01:36:44

​赡养老母起纠纷 悉心调解化隔阂

发布日期:2019-01-23 浏览次数:8739

       年逾八十的吴老太家住肥东县牌坊乡,老人家共生育了七名子女,现今儿女们均已成家立业。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家逐渐体弱多病,生活上不能自理,于是多次找儿女们商量自己养老问题。子女间却相互推诿不愿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其中一名子女甚至写下了断绝书。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拉扯七名子女长大成人,如今到了需要子女照顾的年纪,子女们却都是这样的态度,老人家禁不住老泪纵横。



       在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老人家含泪走进了肥东县人民法院要求起诉七名子女。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了解老人的家庭情况后,考虑到双方毕竟是骨肉至亲建议以调解为先。在征得老人的同意后将该案件移交至诉前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崔礼巨了解案情后细心地安排调解时间,尽可能把老人及其多名子女约到一起进行调解,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又从情、理、法的角度向他们讲解法律、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方面的相关要求,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们不容推卸的法定义务也是现代中国人的基本修养之一,作为儿女除了给付赡养费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进行“精神赡养”。



最终,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跟随小儿子居住,每个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如果老人生病,期间的医药费均由子女平均支付,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老人与几个子女间的隔阂终得消除,这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赡养纠纷是一种特殊的矛盾纠纷,它发生在骨肉至亲的人身上。若处理不好往往会将老人置于尴尬境地,虽然拿到了赡养费,却挽不回亲情,换不来儿女真心实意的照顾。通过面对面的调解,让子女真正发自内心的去主动赡养老人,才能有效化解此类矛盾,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促使社会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


供稿:立案庭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