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随身包裹拒安检、普法释疑解心结
发布日期:2024-04-01 浏览次数:1235
“我包里有炸弹啊,怎么还要安检?”3月28日上午8点02分正值安检高峰期,一名三十多岁男子来到法院安检口,在将包里杯子放入寄存柜后,面对再次安检时,不耐烦称道。
“请将包放入X光机,这是规定。”值班法警解释道。“不是说了没东西,你们怎么还要检查,到底什么意思?我要投诉你们!”说罢该男子将手中的包重重摔在桌子上,随后拨打了110和法院监察室电话。

随即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经了解情况后对该男子进行了训诫,“这是安检规定,也是为了你的人身安全,你怎么能不遵守规定呢?都像你这样,值班法警工作怎么做!”派出所民警说道。
最后经派出所民警训诫和值班法警释法明理后,该男子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时法院监察室人员也下来核实情况。
“没事了,没事了,是我的不对,不投诉了,我自愿接受安全检查。”面对监察人员的到来,该男子诚恳的说道。随后又向安检人员表态“下次来我一定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给你们添加麻烦了。”
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场所,存在当事人情绪激动、携带危险物品或发生冲突的风险。安检是为了防止未经允许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等和限制物品进入诉讼场所,不仅是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更是保障来访群众的人身安全。
法院安检程序虽然繁琐,却是为了尽最大努力确保群众的安全。严格安检是对人民群众、工作人员、庭审安全的高度负责。请来访法院的群众自觉接受安检,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法警队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