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锋利,搜查“老赖”
发布日期:2017-11-10 浏览次数:30838



“执行无小事,我们法院对拒执行为绝对是“零容忍”的。”这一直是执行局长孙振峰强调的。11月10日上午9点,肥东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某家具有限公司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一份平凡的工作,却给申请人吴某带来了七级伤残,可家具公司三十余万元的赔偿款却迟迟不兑现,法官登门避而不见,电话不接。执行法官杜二平向执行局领导汇报情况,执行局立即作出执行部署,执行局负责人孙振峰亲自带领执行局、法警大队近10名干警迅速乘着两辆警车直奔肥东县某家具公司,执行集中拘留“老赖”任务。
家具公司办公室内,仅有两名办公人员,当执行人员亮出执行工作证要求其联系法人代表时,却遭无理抗拒。经对该公司进行勘查了解发现,该公司正常运营生产中,并不是无能力偿还相应的赔偿,而是拒不履行。执行人员依法对公司办公人员出示搜查财务室的搜查令。被执行人的姐姐也是公司财务人员的张某出现,法院要求其配合执行人员搜查时,不但不配合,立即态度转变,声称公司财务没有任何资金,执行人员和法警对其进行劝导,张某不但不听,反而开始大吵大闹,强力阻挠。执行法官通过依法对公司财务室强制搜查中,搜查到部分现金,张某却说公司财务只有这么多现金,可是当执行人员准备对现金扣留时,张某顿时起身又大吵大闹起来,从执行人员手中夺走现金装入自己的包中,喊着是自己的钱,执行人员要求其交出现金,张某死死不肯,藏在身后。同时在搜查中,竟然发现公司经营合同的进出账户并非法人的,合同里收款备注却是张某的姓名和账户,这也进一步证实了法院执行工作中查询该公司银行账户没有任何资金流动的重要原因。当执行人员对其执行询问时,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公司账户一事。执行局孙局长准备依法对张某的百般的妨碍及阻扰执行工作采取拘留措施时,张某却通知年迈的母亲赶来,母亲见状,立马挡在张某面前,阻碍执行,不让拘留。此时,张某竟拨打110电话,当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公安干警了解情况后要求张某依法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张某依旧抗拒配合,不愿在执行笔录上签字,而其老母亲也在不明事理的吵闹。
执行法官在充分解释法律规定后,对张某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此时的张某可谓黔驴技穷,迫于法律的威严及法官的批评教育,张某对个人行为表示悔过,希望法院不要对她采取拘留,同时愿意将现金先赔偿申请人,其余部分让弟弟下午就到法院协商履行,同时书面具结悔过,致歉自己的过错,以后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后在孙局长的主持下,申请人吴某也表示同意等张某弟弟回来进行下一步协商赔偿工作。
执行会战中亮剑必锋利,执行干警善于运用有效的强制手段,用更大的力度,深入调查,扩大强制执行“老赖”的影响力,维护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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