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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师误入传销进牢门

发布日期:2018-06-07 浏览次数:11702

       2018年4月11日上午,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关于丁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被告人丁某本是一名人民教师,应该教书育人,但却由于利益熏心误入传销组织,由“讲台”走向“牢笼”……

       本案中,被告人丁某以投资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2018年6月5日,肥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丁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对被告人丁某的违法所得一百八十六万五千七百元继续予以追缴。

       被告人丁某看似敦实憨厚,很难想象他们的涉案金额已上达数百万,对参与者自身和家庭,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极大。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还对社会伦理道德体系和商业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其引发的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对传销组织及其实施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肥东县人民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大家要共同努力,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供稿:刑庭 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