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02 浏览次数:3519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8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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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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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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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3.03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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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11 |
10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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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7 |
5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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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54 |
5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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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14.03 |
106.76 |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14.03万元,支出决算10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逐年降低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万元,占1.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5.33万元,占98.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我院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我院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相关规定。2018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47万元,降低50.69%,降低的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6万元,降低52.81%,降低的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决算支出数在预算范围内。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规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8批,13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5.3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1.49万元,增长25.63%,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我院才在编制内新增公务用车两台,2018年我院报废更新执法用车三辆,与2017年年底相比较,公务用车数量未变,但是2018年全年都是19辆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2017年我院新增两台公务用车,2018年我院报废更新执法用车三辆,购置费用有所增加。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67万元,降低5.11%,减少的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1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0.76万元,增长25.39%,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我院才在编制内新增公务用车两台,2018年我院报废更新执法用车三辆,与2017年年底相比较,公务用车数量未变,但是2018年全年都是19辆公务用车,因此决算数有所增加。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86万元,降低6.77%,降低的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肥东县人民法院机关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9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52.19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0.73万元,增长25.88%,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我院新增两台公务用车,2018年我院报废更新执法用车三辆,购置费用有所增加。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81万元,降低3.35%,降低的原因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2018年,购置车辆3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