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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03 浏览次数:5054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8表

编制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   算   数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9

1.8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7

41.3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

41.3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总      计

59.9

43.21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59.9万元,支出决算4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完成年初预算的63.79%;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完成年初预算的72.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4.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36万元,占95.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我院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我院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主要用于人员因公出国(境)形成的相关费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5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42万元,增长29.37%,增长的原因是在年初预算范围内,相比2018年,2019年的公务接待有较少幅度增加。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5万元,降低36.21 %,降低的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决算支出数在预算范围内。主要用于上级、外县单位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14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36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63.97万元,降低60.73 %,降低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在编制内报废更新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以及相关保险费和车辆购置税费用增加,2019年未购置车辆。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5.64万元,降低27.44 %,降低的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36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78万元,降低22.17 %,降低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在编制内报废更新公务用车3辆,相关保险费和车辆购置税费用增加,2019年未购置车辆。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5.64万元,降低27.44 %,降低的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主要用于燃油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2019年,肥东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9辆(车改单位按经批准的保留数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2.19万元,降低100%,降低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在编制内报废更新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019年未购置车辆。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未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购置车辆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