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星期五 05:24:14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1-26 浏览次数:5362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2018年度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表

十一、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肥东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肥东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复查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和审判提起再审的案件。

3、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执行上级法院指定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4、依法审查、决定国家赔偿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肥东县人民法院由机关本级、梁园法庭、店埠法庭、撮镇法庭组成。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肥东县人民法院本级机关

行政单位

2

肥东县梁园镇法庭

行政单位

3

肥东县店埠镇法庭

行政单位

4

肥东县撮镇镇法庭

行政单位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我院已搬迁进新的办公大楼,工作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要紧紧围绕建设“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美好愿景,立足新的起点,明确新的目标,全力打造肥东法院的全新面貌。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法院工作破难奋进的法宝。我们清醒认识法院的职责、面临的挑战,我们将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加强党建落实到法院一切工作中去。我们将围绕“大富美强”的美好愿景,认真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有效破解各项难题,为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聚焦执法办案。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办案任务十分繁重、压力很大。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主责,围绕“近期摆脱落后,中期进入第一方阵,全年创先争优”目标,科学研判当前审判执行工作态势,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一线法官执法办案的服务保障,确保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取得明显成效。
三、推进司法改革。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入额的院长、副院长要带头办案,率先垂范,树好标杆,做好表率。依照规定简政放权,充分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依法追究违法办案的责任,确保公正办案、廉洁办案。强化审判管理,制定并实施、质量效率考核、审委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使审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坚持从严治院。不断强化司法廉洁教育,使干警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加强制度建设,做到“八小时以内有管理,八小时以外有监督”,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良好氛围。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干部队伍不出问题和审判执行不出问题。坚持从优从严待警,重视干警的身心健康,为干警解决后顾之忧,同时杜绝“老好人”风气,对有问题的干警绝不手软,努力增强队伍的纯洁性和凝聚力。
五、深化司法为民。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努力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三位一体”诉讼服务新格局。坚持以科技含量为手段,建设集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职能为一体的“门诊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涉诉群众提供除开庭以外的所有诉讼服务。坚持以改进司法作风关键,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司法温暖。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收支预算42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9.66%,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地下停车场改建、邮递费、培训费、文化建设等项目,并且司法雇员经费和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有所增加。

2018年收入总预算4212.55万元(本年收入4212.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9.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地下停车场改建、邮递费、培训费、文化建设等项目,并且司法雇员经费和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54.4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0%;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17年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纳入其他收入,2018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2018年支出预算42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9.66%。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829.54万元,占90.9%,较上年预算数增长54.15%,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预计招录一批司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新增地下停车场改建、邮递费、培训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部分延续上年的项目如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等预算金额增加。行政运行增加807.37万元,增长8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517.85万元,增长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8万元,占3.4%,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9%,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为零,退休人员支出由县社保部门统一发放,比上年减少了22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2.63万元,占1.3%,较上年预算数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都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85.1万元,占4.4%,较上年预算数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长了40.37%。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我院2018年收入预算4212.55万元(本年收入4212.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9.66%。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212.55万元,占100%。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我院2018年支出预算42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9.6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预计招录一批司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新增地下停车场改建、邮递费、培训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部分延续上年的项目如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等预算金额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99.32万元,占52.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13.23万元,占47.8%,主要用于完成各项特定的工作任务等。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9.66%,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地下停车场改建、邮递费、培训费、文化建设等项目,并且司法雇员经费和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有所增加。其中:收入预算42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9.66%;支出预算42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9.66%。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收入包括: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54.46%。本年收入4212.55万元,占100%,其中:经常预算收入拨款2623.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63.24%;国库管理非税预算收入13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16.07%;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100%;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0%。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29.54万元,占90.9%,较上年预算数增长54.15%,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预计招录一批司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新增地下停车场改建、邮递费、培训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部分延续上年的项目如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等预算金额增加。行政运行增加807.37万元,增长8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517.85万元,增长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8万元,占3.4%,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9%,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为零,退休人员支出由县社保部门统一发放,比上年减少了22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2.63万元,占1.3%,较上年预算数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都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85.1万元,占4.4%,较上年预算数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长了40.37%。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2.5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829.54万元,占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8万元,占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63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185.1万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829.5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634.22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预计招录一批司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新增地下停车场改建、邮递费、培训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部分延续上年的项目如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等预算金额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816.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预算1908.2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案件审判”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的补助支出;“案件执行”预算4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经费支出;“两庭建设”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法庭修缮管理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45.28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9.44万元,减少59%,减少原因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为零,退休人员支出由县社保部门统一发放,比上年减少了224.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43.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52.6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34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都有所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1.34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预算1.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85.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3.23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了52.23万元,增长了40.37%; 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85.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99.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91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31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我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委、部或办)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资金1808万元。

九、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7.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委、部或办)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4万元、采购服务类支出7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报废更新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7.“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以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8.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一项经济活动。

9.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的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增强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0.经济分类科目: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我国现行支出分类采用国际通告做法,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种方法,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在支出功能分类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基础上,支出经济分类明确反映政府的钱究竟花在哪里。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1、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9、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10、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表

11、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1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减(%)

项目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减(%)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727.20

4212.55

54.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专项收入

二、国防支出

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费收入

820.00

950.00

15.85%

三、公共安全支出

2484.32

3829.54

54.15%

罚没收入

300.00

350.00

16.70%

四、教育支出

其他应缴预算收入

五、科学技术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4.72

145.28

-59.0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八、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45.29

52.63

16.21%

三、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九、住房保障支出

131.87

185.10

40.37%

四、其他收入

289.00

-100.00%

本年收入合计

3016.20

4212.55

39.66%

本年支出合计

3016.20

4212.55

39.66%

上年结余收入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3016.20

4212.55

39.66%

支出总计

3016.20

4212.55

39.66%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289万元是提前下达的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计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附件2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增减(%)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一般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3016.20

4212.55

4212.55

39.6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84.32

3829.54

3829.54

54.15%

20405

法院

2484.32

3829.54

3829.54

54.15%

2040501

行政运行(法院)

1008.94

1816.31

1816.31

80.02%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1390.38

1908.23

1908.23

37.25%

2040504

案件审判

30.00

40.00

40.00

33.33%

2040505

案件执行

45.00

45.00

45.00

0

2040506

“两庭”建设

10.00

20.00

20.00

1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4.72

145.28

145.28

-59.0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4.72

145.28

145.28

-59.04%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4.60

-10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8.78

143.83

143.83

11.6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4

1.45

1.45

8.2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29

52.63

52.63

16.2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5.29

52.63

52.63

16.2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5.29

51.34

51.34

13.3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00

1.29

1.29

1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1.87

185.10

185.10

40.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31.87

185.10

185.10

40.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1.87

185.10

185.10

40.37%

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件3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增减(%)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016.20

4212.55

2199.32

2013.23

39.6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84.32

3829.54

1816.31

2013.23

54.15%

20405

法院

2484.32

3829.54

1816.31

2013.23

54.15%

2040501

行政运行(法院)

1008.94

1816.31

1816.31

80.02%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1390.38

1908.23

1908.23

37.25%

2040504

案件审判

30.00

40.00

40.00

33.33%

2040505

案件执行

45.00

45.00

45.00

0

2040506

“两庭”建设

10.00

20.00

20.00

1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4.72

145.28

145.28

-59.0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4.72

145.28

145.28

-59.04%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4.60

-10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8.78

143.83

143.83

11.6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4

1.45

1.45

8.2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29

52.63

52.63

16.2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5.29

52.63

52.63

16.2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5.29

51.34

51.34

13.3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29

1.29

1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1.87

185.10

185.10

40.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31.87

185.10

185.10

40.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1.87

185.10

185.10

40.37%

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件4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减(%)

项目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增减(%)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上年结转

一、本年支出

2727.20

4212.55

4212.55

54.4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国防支出

二、本年收入

2727.20

4212.55

54.46%

(三)公共安全支出

2195.32

3829.54

3829.54

74.4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27.20

4212.55

54.46%

(四)教育支出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经费拨款)

1607.20

2623.55

63.24%

(五)科学技术支出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金库非税)

1120.00

1300.00

16.07%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

289.00

100.00%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4.72

145.28

145.28

-59.04%

(八)医疗卫生

45.29

52.63

52.63

16.2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住房保障支出

131.87

185.10

185.10

40.37%

收入总计

2727.20

4212.55

54.46%

支出总计

2727.20

4212.55

4212.55

54.46%

注:本表反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空白项为“0”无数据。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289万元是提前下达的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计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附件5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减(%)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727.20

4212.55

2199.32

2013.23

54.4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95.32

3829.54

1816.31

2013.23

74.44%

20405

法院

2195.32

3829.54

1816.31

2013.23

74.44%

2040501

行政运行(法院)

1008.94

1816.31

1816.31

80.02%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1101.38

1908.23

1908.23

73.26%

2040504

案件审判

30.00

40.00

40.00

33.33%

2040505

案件执行

45.00

45.00

45.00

0

2040506

“两庭”建设

10.00

20.00

20.00

1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4.72

145.28

145.28

-59.0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4.72

145.28

145.28

-59.04%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4.60

-10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8.78

143.83

143.83

11.6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4

1.45

1.45

8.2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29

52.63

52.63

16.2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5.29

52.63

52.63

16.2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5.29

51.34

51.34

13.3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29

1.29

1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1.87

185.10

185.10

40.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31.87

185.10

185.10

40.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1.87

185.10

185.10

40.37%

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件6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912.24

30101

基本工资

410.96

30102

津贴补贴

330.47

30103

奖金

775.74

30107

绩效工资

3.8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3.83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45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0.89

30113

住房公积金

185.1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7.77

30201

办公费

19.25

30206

电费

15.00

30228

工会经费

13.72

30229

福利费

1.3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6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71.8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9.31

30305

生活补助

3.33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5.98

合计

2199.32

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件7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减(%)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增减(%)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2018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附件8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2018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附件9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项目类别/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

项目内容

项目绩效

**

**

1

**

**

合计

1,808.00

504

法院

1,808.00

50401

肥东县法院机关(行政)

1,808.00

专项业务费支出

1,664.00

50401

档案电子化扫描升级管理费

140.00

【项目概况】:我院是一个具有65年院史的基层法院,档案室内存有大量的卷宗,近年来,我院的案件受理均在6000件以上,档案胀库已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现在,诉讼档案的利用率随之提高,传统的人力查询方式已不能满足目前需求,将档案电子化,需将大量的纸质卷宗及文件加以扫描形成电子文档、整理、编目、刻光盘。推进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提升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中的深度运用,统筹推进档案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工作,实现电子卷中随案生成.按照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的通知》(皖高法【2016】278号),2017年我院将安排历年结存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归档工作,将公开招标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此项工作。2
【项目立项依据】:省高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的通知》(皖高法【2016】278号)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请档案电子化扫描升级管理费用14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3年

【总体目标】:完成系统升级,每季度完成5万本卷宗扫描
【产出-数量指标】:完成系统升级,每季度完成5万本卷宗扫描
【产出-质量指标】:将大量的纸质卷宗及文件加以扫描形成电子文档、整理、编目、刻光盘
【产出-时效指标】:每季度完成5万本卷宗扫描
【产出-成本指标】:节约人力物力成本、存放空间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方便查询诉讼档案,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档案利用率
【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方便查询诉讼档案,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档案利用率
【效益-生态效益指标】:节约存放空间、保障卷宗存放时间延长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方便查询诉讼档案,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档案利用率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方便查询诉讼档案,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档案利用率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地下停车库改建

50.00

【项目概况】:我院于2017年搬入新的办公大楼,在使用中发现,对于地下停车库的空间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改造利用,让有限的空间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为广大干警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特在2018年预算中申请资金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最大限度充分利用空间,合理改造地下停车库,为广大干警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报预算5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1年

【总体目标】:争取在年底完成地下车库改造,为广大干警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
【产出-数量指标】:改建地下停车库,将车库区域性划分,功能更加完善
【产出-质量指标】:改建地下停车库,将车库区域性划分,功能更加完善
【产出-时效指标】:争取2018年年底前改造完成
【产出-成本指标】:财政拨款50万元用于地下停车库改造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为广大干警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
【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为广大干警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
【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为广大干警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为广大干警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基层公检法司特定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合财行[2017]1675号)

200.00

【项目概况】:2018年,我院中央和省补助办案业务费总额为200万元,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项目立项依据】:财政法[2017]1787号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1年

【总体目标】:保障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保证办案业务经费落实到位,充分合理使用
【产出-数量指标】:2018年,我院中央和省补助办案业务费总额为200万元
【产出-质量指标】: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一年
【产出-成本指标】:2018年,我院中央和省补助办案业务费总额为200万元
【效益-生态效益指标】: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基层公检法司特定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合财行[2017]1675号)

89.00

【项目概况】:2018年,我院中央和省补助业务装备费总额为89万元,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项目立项依据】:财政法[2017]1787号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89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1年

【总体目标】:保障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
【产出-数量指标】:2018年,我院中央和省补助业务装备费总额为89万元
【产出-质量指标】: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一年
【产出-成本指标】:2018年,我院中央和省补助业务装备费总额为89万元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效益-生态效益指标】: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我院将厉行节约、将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审判工作的运转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人民陪审员及人民调解员补助

40.00

【项目概况】:根据省高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皖法明传【2013】号),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对于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强化监督制约、妥善化解纠纷、提高案件质量、增进社会认同等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节协议。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省高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皖法明传【2013】号)和《关于尽快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和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高法【2014】211号)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报预算4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3年

【总体目标】: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强化监督制约、妥善化解纠纷、提高案件质量、增进社会认同
【产出-数量指标】:2018年,我院申报40万元作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补助支出
【产出-质量指标】: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强化监督制约、妥善化解纠纷、提高案件质量、增进社会认同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3年
【产出-成本指标】:推进执行公开,强化监督制约,妥善化解纠纷、提高案件质量,增进社会认同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人民法院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司法公开
【效益-生态效益指标】:有利于人民法院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司法公开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有利于人民法院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司法公开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有利于人民法院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司法公开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食堂运行费

170.00

【项目概况】:近年来,我院案件数不断增长,特别是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干警办案压力与日俱增,需要加班加点完成案件审判和执行,根据工作日和节假日加班情况以及我院借用异地干警协助办案等情况,为解决干警加班就餐问题。新大楼运行食堂,特按照每人每天20元工作餐标准,同时食堂在进行不断完善,日常也需要运行维护费用,2018年预算申报170万元。【项目立项依据】:保障食堂日常运行,做好审判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报预算17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3年

【总体目标】:做好审判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产出-数量指标】:新大楼运行食堂,特按照每人每天20元工作餐标准,同时食堂在进行不断完善,日常也需要运行维护费用,2018年预算申报170万元。
【产出-质量指标】:做好审判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3年
【产出-成本指标】:新大楼运行食堂,特按照每人每天20元工作餐标准,同时食堂在进行不断完善,日常也需要运行维护费用,2018年预算申报170万元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做好审判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做好审判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做好审判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做好审判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保障食堂日常运行,做好审判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司法雇员经费

300.00

【项目概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要求的提高,我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由于进入法院的门槛越来越高,我院需要在书记员、后勤保障等方面聘用专门性人才,为我院的审判工作的提供有力保障。2018年我院拟申请司法辅助人员经费40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2017年我院新聘请司法雇员24员,现已到岗,2018年将新聘请司法雇员20员。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报预算3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3年

【总体目标】:保障我院审判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产出-数量指标】:2017年我院新聘请司法雇员24员,现已到岗,2018年将新聘请司法雇员20员
【产出-质量指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要求的提高,我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由于进入法院的门槛越来越高,我院需要在书记员、后勤保障等方面聘用专门性人才,为我院的审判工作的提供有力保障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3年
【产出-成本指标】:2018年我院拟申请司法辅助人员经费406万元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保障我院审判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我院审判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效益-生态效益指标】:保障我院审判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我院审判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保障我院审判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

500.00

【项目概况】:根据省高院《关于印发<安徽省智慧法院建设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高法[2017]91号文件要求,要以“智慧法院”为统领,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2018年特申报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5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省高院《关于印发<安徽省智慧法院建设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高法[2017]91号文件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报预算5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2年

【总体目标】:要以“智慧法院”为统领,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产出-数量指标】:2018年特申报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500万元【产出-质量指标】:要以“智慧法院”为统领,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2年
【产出-成本指标】:2018年特申报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500万元【产出-成本指标】: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效益-生态效益指标】: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文化建设

60.00

【项目概况】:根据省高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文化“五室”建设标准>的通知》皖高法【2017】82号文件的要求,为推动我院荣誉室、院史室等文化“五室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精品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徽法院文化建设五年规划》,我院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力争在2018年建成文化“五室”,2018年特申请文化建设6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省高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文化“五室”建设标准>的通知》皖高法【2017】82号文件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报预算6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1年

【总体目标】:打造我院高标准高品位文化“五室”
【产出-数量指标】:我院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力争在2018年建成文化“五室”,2018年特申请文化建设60万元
【产出-质量指标】:推动我院荣誉室、院史室等文化“五室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精品化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1年
【产出-成本指标】:打造我院高标准高品位文化“五室”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打造我院高标准高品位文化“五室”
【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打造我院高标准高品位文化“五室”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打造我院高标准高品位文化“五室”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打造我院高标准高品位文化“五室”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物业管理费

75.00

【项目概况】:2017年我院已搬迁至新办公大楼,新办公大楼面积5012平方米,共七层,是综合化的审判大楼,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综合审判办公楼的保值增值,我院增加物业管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保洁服务、对房屋供电供水、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消防管理、公共设施等方面进行运行维护。按照省财政厅和省高院《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财政法【2013】2204号)、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综【2014】219号)的指示,2018年特申请物业管理费7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2017年我院已搬迁至新办公大楼,新办公大楼面积5012平方米,共七层,是综合化的审判大楼,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综合审判办公楼的保值增值,我院增加物业管理工作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报预预算75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3年

【总体目标】: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综合审判办公楼的保值增值
【产出-数量指标】:2017年我院已搬迁至新办公大楼,新办公大楼面积5012平方米,共七层,是综合化的审判大楼
【产出-质量指标】: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综合审判办公楼的保值增值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3年
【产出-成本指标】:2018年特申请物业管理费75万元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综合审判办公楼的保值增值
【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综合审判办公楼的保值增值
【效益-生态效益指标】: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综合审判办公楼的保值增值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综合审判办公楼的保值增值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为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综合审判办公楼的保值增值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50401

邮递费

40.00

【项目概况】: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传递方式邮寄送达,随着近年来我院接收案件量逐年提升,外地的案件、难以直接送达文书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审判工作效率,邮寄费逐年增加,2018年特申报邮寄费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传递方式邮寄送达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报预算4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3年

【总体目标】:保证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
【产出-数量指标】:为了保证审判工作效率,邮寄费逐年增加,2018年特申报邮寄费40万元
【产出-质量指标】: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传递方式邮寄送达,随着近年来我院接收案件量逐年提升,外地的案件、难以直接送达文书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审判工作效率,邮寄费逐年增加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3年
【产出-成本指标】:2018年特申报邮寄费40万元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保证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
【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保证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保证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保证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设备购置费支出

99.00

50401

设备购置费

99.00

【项目概况】:2017年我院搬入新的办公大楼,为了保障日常办公以及安全工作需求,需采购相关设备,其中包括日常办公设备、安检设备、公务用车购置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2018年申报设备购置费用99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2017年我院搬入新的办公大楼,为了保障日常办公以及安全工作需求,需采购相关设备,其中包括日常办公设备、安检设备、公务用车购置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2018年申报预算99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3年

【总体目标】:完成日常所需设备购置,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
【产出-数量指标】:包括日常办公设备、安检设备、公务用车购置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2018年申报设备购置费用99万元
【产出-质量指标】:包括日常办公设备、安检设备、公务用车购置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2018年申报设备购置费用99万元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3年
【产出-成本指标】:2018年申报设备购置费用99万元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日常所需设备购置,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
【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日常所需设备购置,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
【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日常所需设备购置,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
【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日常所需设备购置,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完成日常所需设备购置,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45.00

50401

司法救助经费

45.00

【项目概况】:根据中央政法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工作的意见》(政法「2007」44号)的文件精神,及省高院《关于尽快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和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高法【2014】211号),同时按照安徽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要求。我院针对弱势群体、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积极开展了救助活动,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为确保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局将4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纳入预算。
【项目立项依据】:省高院《关于尽快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和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高法【2014】211号)
【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018年救助预算表
【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项目周期】:3年

【总体目标】:针对弱势群体、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积极开展了救助活动,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产出-数量指标】:确保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局将4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纳入预算
【产出-质量指标】:确保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局将4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纳入预算
【产出-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3年
【产出-成本指标】:化解社会矛盾、关心弱势群体、解决涉法信访等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积极开展救助活动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效益-生态效益指标】: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效益-其他效益指标】: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
【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满意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件10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方式

承接主体

本年预算或合同金额

未来三年分年财政资金安排

合同期限

本项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本表为空。

附件11

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减(%)

合计

56.5

114.03

101.82%

因公出国(境)费

0

0

-

公务接待费

5.50

3.03

-44.9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1.00

111.00

117.6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51.00

57.00

11.7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54.00

100%

说明: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